一、项目概况与项目范围
1、项目概况:为满足旗山湖公园游客停车需求,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我司纳管的旗山湖公园临时停车场进行扩建,现面向社会邀请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询价,最终以报价最优单位确定合作方。
2、项目地址:闽侯县明德路旗山湖临时停车场(福州大学城文化艺术中心与闽侯县天主堂中间)。
3、建设规模:约3830㎡。
4、建设要求:清除表层异物;挖机平整;50cm砖渣回填;压路机压实、压实度95%;标识停车位位置(参考原场地)。
注:垃圾不清运,与未开发区域交接处拢一条长度约120m,高度约0.5m,宽度约0.5cm田畦分界。
5、建设范围:如下图。
6、计划工期:5天(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竣工日期止,以具体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为准)。
7、项目限价: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30000。
二、合作方式与内容
1、本次采用询价确定合作方:各询价方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项目报价,最后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合作方。
2、参与企业必须对所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场地状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项目能够符合自身建设条件。今后,如因参与企业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与我司无关。
三、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相应的市政工程建设资质。
3、意向合作方自规审核应提供的材料:
企业作为意向合作方(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合作方或受托人签章的《合作意向书》(含报价)。 意向合作方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报价有效。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意向合作方于2023年3月14日17时前将相关报价违建须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送至我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大厦405室,陈先生收 电话:059187801650)
3、合作方确认时间:2023年3月15日,由我司项目拓展部、办公室、财务部抽调人员开标,纪检委员现场监督,并公布合作方。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如三家报价相同,我司将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合作方。
3、我司有权就确认时间做出调整。
4、如贵单位向我司提交报价文件,则视为对上述要求充分理解且对我司此次询价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予以认可,不持有任何异议,在此感谢贵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在此感谢贵单位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