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现邀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购, 具体如下: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代理服务。
2、项目内容: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关诉讼事务,涉诉金额4287元。中标单位需承担该原告诉我司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全部诉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程序)。
3、服务期限: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件结案。
4、服务费用报价:最高限价3000元。
二、服务方资质等相关要求
1、注册地在福建省福州市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或代理商。
2.公司需具有近三年内招标代理业绩,具备全过程履行招标代理工作的能力,信誉度高,无不良信息记录,能够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名的单位报价文件应包含: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执业证复印件、报价函。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报价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以实际送达收件人时间为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4楼412,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密封送达(密封处须加盖公章),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
四、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在通知确定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五、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以最低价中选。
六、采购流程及要求
1、报价文件由比选评审小组2名成员一同接收,逾期送达无效。
2、有效报价单位满3家,以最低报价中选,遇报价相同则由抽签产生,若报价单位不满3家则重新采购。
3、中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与我司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并同步开展相关工作。
七、联系方式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集团4楼412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005019596
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7日
报价函模板:
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代理服务报价函
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针对“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代理服务”,本所根据贵司实际项目需求,对本项目:进行报价人民币______作为服务费用。(含税)。
上述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XX事务所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