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招标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将在高新区范围内增加停车场纳管运营,按照“集中招标、按需采购、分批交付”的方式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停车场通道管理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标的:道闸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智能停车系统部署及招标人指定平台系统对接费用;投标人根据停车场现场情况提供设备安装方案,并承担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等);诱导屏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等)。
3、采购数量:3处公共停车场共有8个通道(其中一进一出2个通道,其余为同进同出6个通道),每个一进一出通道管理设备包含道闸设备2台、车牌识别一体机设备2台、无人值守管理设备(具备呼叫、应急、监管功能)1台,车辆检测或地感设备,支付、管理系统,及其他路由器、配电箱等合理辅材;每处同进同出通道管理设备包含道闸设备1台(进出共用)、车牌识别一体机设备2台、无人值守管理设备(呼叫、应急、监管功能)1台,车辆检测或地感设备,支付、管理系统,及其他路由器、配电箱等合理辅材;合计诱导屏3面(按我司要求规格,符合市交警部门要求标准)。
实际采购数量以我司实际需求为准,根据中标价格采购验收一套结算一套。其中葛岐新村公共停车场为4个通道(两处独立停车场,各同进同出2个通道;共用1面诱导屏)、群升江山城侧公共停车场为2个通道(同进同出通道;1面诱导屏)、正荣财富中心东侧公共停车场为2个通道(1进1出2个通道;1面诱导屏;场中场设置,需提供对接服务)。若场地发生变化,我司有权在采购数量范围内调剂使用设备,中标方应按中标价提供设备及配套服务。投标人在报价前请联系我司或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场地,对设备安装现场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报价将视为清楚现场所有情况。
4、采购总额:三处停车场总控制价86,500元,其中葛岐新村公共停车场控制价为38,000元;群升江山城侧公共停车场控制价为23,000元;正荣中心公共停车场控制价为25,500元(报价不得超出总控制价及单个停车场控制价)。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或完成上述标的停车场设备采购,以上期限以先到为准。
6、维保期:中标方免费提供一年设备售后维保服务,及一年期无人值守服务(24小时制),以上期限自设备完成验收之日起算。
二、主要设备基本参数要求
1、车牌识别一体机:
(1)识别摄像机≥500万像素,支持(新能源车、新武警、军车等)车牌识别、无牌车抓拍,车牌综合识别率达99.9%;
(2)具备补光灯,支持夜间识别;
(3)支持视频触发、外部触发;
(4)安装调试方便,实现一网线一电源线即可工作;
(5)智能语音系统,支持语音播报,播报欢迎信息、收费信息及定制化语音信息;
(6)一体化结构设计,低功耗、性价比高,具有较强的交付能力;
(7)LED屏幕;
(8)其他项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道闸设备:
(1)支持遇阻返回或遇阻停止;
(2)根据招标人要求配装4米以内(含4米)道杆,起落杆速度分别可调功能并支持自动起杆与人工手动抬杆;
(3)无需位置传感器,每次停止精度一致;
(4)不需减震胶块,可实现无冲击,无弹跳,免调整;
(5)低功耗伺服电机,可实现免维护高耐用,绿色节能环保,降低维护成本;
(6)配备伺服控制系统,内置加减速曲线,高速精准;
(7)其他项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其他合理设备及辅材(包含但不限于电控箱、交换机、布线、插排、电缆、套管、网线、安全岛等以上未列明设备及辅材),以满足道闸能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三、招标要求:
1、项目建设周期:我司确认采购后,中标人15日内完成道闸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智能停车系统部署等事项,达到可使用状态。
2、技术服务要求:中标人应在15日内接入交警部门指定系统(如:福州城市大脑智慧停车系统等),完成对接工作;若停车场内建设充电桩,中标人应配合完成停车系统与充电系统对接工作,实现充电车辆停车优惠功能;其中正荣中心公共停车场为场中场设置,需根据甲方需求完成场中场功能技术对接工作。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投标人不能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情形。
3、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标即视为对我司此次询价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予以认可,对服务要求充分理解并均能满足。因工期短,要求高,中标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智能停车系统部署和配套设备安装使用(含场中场与外围停车场道闸系统对接)。因非我司责任延误合同签订的,我司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禁止投标人参与此后我司发布招标的同类型服务项目。
2、投标人自拟《报价函》,所报价格包含项目本身的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服务费等,按单个停车场报价,单个停车场价格、总价均不可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人自拟《承诺函》,按照我司采购要求做出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提供一年免费售后维保服务、一年道闸无人值守服务(24小时制)、售后响应(现场处置时间、设备维修维护时间)等。
4、投标人应在2025年10月15日18:00前将报价函、承诺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密封至文件袋(文件袋密封处也需加盖公章)并递交至我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新园3期A栋B座科创金融服务基地502室,联系人:魏先生15377919967,郑先生13559164070),逾期不予接收。
六、评选方式
本项目以在满足我司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