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缴费率,增加企业收入,拟采购停车订单即时电话短信提醒服务。
一、采购标的:
(一)采购标的:停车订单即时电话短信提醒服务。
(二)采购数量:
1、采购短信数量159.6万条,AI语音提醒分钟数26.6万分钟,按实际发生短信及语音数量每月结算(具体短信及语音使用方式、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项目预算:
序号 |
采购类型 |
预计采购量 |
单价上限 |
1 |
短信数量及费用 |
159.6万条 |
0.04元/条 |
2 |
AI语音提醒分钟 数及费用 |
26.6万分钟 |
0.1元/分钟 |
总价上限 (按实际发生短信及语音数量每月结算) |
90440元
|
(三)合同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若合同期内发送短信数量超过159.6万条、AI语音提醒分钟数超过26.6万分钟,则合同终止)。
二、技术要求:
1、软件平台要求:中标人应建设完善的停车欠费订单电话短信服务平台,签订合同后15日内要完成与华榕智慧停车系统(福州城市大脑智慧停车系统)的数据交互,具备短信提醒、AI语音呼叫、人工电话等功能,实现停车欠费订单信息的攫取,催缴订单导入、校对、查询及导出,分日有效催缴订单查询,以及催缴记录校对与对账服务等。
2、服务要求:提供可行的数据安全加密及加密呼叫技术方案,保障订单信息的安全性,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启动或暂停催缴服务,并可针对催缴用户进行分类处理。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标即视为对我司此次询价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予以认可,对服务要求充分理解并均能满足,并承诺成为中标候选人后,能够在中标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合同,因非我司责任延误合同签订的,我司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禁止投标人参与此后我司发布招标的同类型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按照《报价函》中完整的格式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包干价,需包含项目本身的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服务费等,单项报价均不可超过上限值,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投标人应在2025年6月11日18:00前将报价函、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密封至文件袋(文件袋密封处也需加盖公章)并递交至我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新园3期A栋B座科创金融服务基地502室,联系人:魏升德15377919967,郑加星13559164070),逾期不予接收。
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报价函
序号 |
采购类型 |
预计采购量 |
单价 |
1 |
短信数量及费用 |
159.6万条 |
元/条 |
2 |
AI语音提醒 分钟数及费用 |
26.6万分钟 |
元/分钟 |
服务报价 |
人民币: 元(小写) 元(大写) |
我司承诺已对询价公告中的要求充分理解,并在能够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提交上述报价。上述报价均未超过贵公司所要求的限价,且为包干价,已包含项目本身的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服务费等(最终报价为单项单价与单价上限的乘积和)。
后附有我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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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写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