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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车主欠缴咪表停车占道费成被告,两被告主动缴清、另三起咪表公司胜诉

日期:2013-12-12  浏览:

 

五位车主欠缴咪表停车占道费成被告
两被告主动缴清、另三起咪表公司胜诉
 
2011年以来,我市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在道路停车位实行咪表管理,从两年多运营的效果看,已初步改变道路停车位过去被部分车主无偿长期占用的现象,市民反映停车难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广大驾驶员已逐步接受“有偿停车、快停快走”的理念,自觉刷卡泊车已成为一种文明停车的习惯。
根据《福州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道路停车属于使用市政公共资源,实施电子咪表管理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但个别车主停车不缴费现象仍时有发生,为了维护道路停车秩序,遏制停车不自觉缴费的现象,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路面停车秩序整治,对恶意欠费及逾期不缴费的车辆采用《欠费告知单》、锁车及诉请法院依法追缴等工作。
2013年8月7日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将五位长期欠缴咪表停车占道费的车主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的组织下,两被告主动要求缴清欠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每次按停放不同路段泊位24小时最高收费额全额补缴占道费3760、3390元,并承诺今后不再拖欠车辆占道资源费,泊车公司也不再追缴滞纳金。另三个被告,经法院审理,判泊车公司胜诉,被告须全额补缴欠缴的占道费。
据悉,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对恶意欠费车辆的车主仍将继续通过诉请法院依法追缴,以确保公共资源费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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