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推进停车欠费订单追缴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我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分批次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欠费用户诉讼相关工作,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福州停车欠费诉讼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项目背景:随着停车业务持续开展,部分停车订单存在欠费情形,需依法推进追缴。为维护合法权益、规范欠费追缴工作,拟委托律师事务所就相关停车欠费订单提起诉讼。
4、诉讼对象基本情况:我司已筛选符合起诉条件的车辆38部,合计欠费金额约110.9万元,上述欠费车主均存在欠费时间较长、催缴多次无果、欠费事实清晰、证据材料相对完备等特点,具备启动诉讼追缴的基本条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对我司提供的历史欠费车辆名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梳理每宗欠费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材料和法律关系,出具初步法律分析意见。
2、根据我司委托,代理每宗欠费案件的诉前调解、催告、证据固定等诉前准备工作。
3、代理每宗欠费案件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执行程序),具体包括:起草起诉状、证据清单、代理词等法律文书,代为立案、出庭应诉、参与调解、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全部诉讼及执行环节。
4、就诉讼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向我司提供及时的法律咨询意见。
5、每宗案件结案后,向我司提交完整的结案报告(含案件基本事实、诉讼过程、判决/调解/执行结果、法律分析及工作建议等)。
6、服务期内,根据我司需要提供与停车费追缴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
(二)分包设置
本次采购共分为三个包(批次),各包案件按照欠费金额由高到低排序后采用蛇形分组法均衡划分,确保各包案件数量及欠费总额基本相当。具体分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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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案件数量(部) |
合计欠费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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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13 |
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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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13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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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
12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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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8 |
110.9 |
(三)报价规则
1、各报价单位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报价,但按照“兼投不兼中”原则,一家律师事务所只能中选一个包。
2、各包分别评审,以价格优先为基本原则,各包独立选定最低报价者为本包第一中选候选人。
3、参与报价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与两个及以上包的投标候选人存在关联关系。同一律师事务所只能中选一个包。若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多个包中报价均为最低,则按照包一、包二、包三的先后顺序确定其中选包件,其余包件由该包次低报价单位递补中选。
4、若某包第一中选候选人因故无法承接本项目,由该包剩余报价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递补。递补时,若递补单位已在其他包中选,则顺延至下一家。
5、单个包有效报价不足三家的,该包流标,由我司另行组织采购。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服务期届满,未立案案件委托自动终止,已立案案件顺延至结案或执行终结。
(五)服务标准
中选律所须依法合规开展欠费清收工作,不得采取违法或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区,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执照齐全。
3、须具有民事合同纠纷(停车欠费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诉讼代理的执业经验,具备批量诉讼案件处理能力。
4、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团队,能够组建不少于两名执业律师的专门承办团队。
(二)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行政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
2、近三年内未在“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报价要求报价材料
(一)计价方式
本项目以单宗案件固定服务费报价和风险代理费率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固定服务费最高限价2600元/宗(含基本律师费及法院案件受理费),报价评审权重为40%。风险代理费率最高限价12.67%,报价评审权重为6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报价得分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数计算,分值为100分,再乘以对应权重。计算公式:固定服务费报价得分=(最低固定服务费有效报价÷该投标人固定服务费报价)×100×40%。风险代理费报价得分=(最低风险代理费率有效报价÷该投标人风险代理费率报价)×100×60%。最终报价得分=固定服务费报价得分+风险代理费报价得分。
(二)结算方式
本次诉讼拟委托案件以实际委托宗数进行结算。固定服务费用(含基本律师费及法院案件受理费)在合同签订、成功立案后支付。风险代理律师费在回款到账后支付。单案件服务费总额(固定服务费与风险代理律师费之和)不得超过该案件实际回款金额的30%。
(三)报价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费用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再另行谈判。
2、报价应为含税价,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应逐项完整填报,不能缺项漏报,漏报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的无效报价。
4、报价单位须按包分别报价,报价函中应明确所投包件(可投一个或多个包)、固定服务费用报价(元/单个案件)、风险代理律师费费率(%)。
5、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00前,报价文件需密封盖章递交至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97号华榕集团大楼4楼412室)。
6、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对各包的有效报价进行分别评审,在资质合规、服务响应达标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选机构(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若中选服务律所因故无法承接本项目,剩余报价单位按评审排序依次递补。询价小组在纪检监督下审阅报价文件,有效报价单位需满3家。
7、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在公司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选机构名称、中选费率,接受监督。中选单位在收到通知后需3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展工作。
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2日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591-83839517)
报价函模板:
福州停车欠费诉讼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函
福州华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充分阅读并理解《福州停车欠费诉讼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以下简称“询价公告”)全部内容的基础上,我方经认真研究,决定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并郑重作出以下报价及承诺:
一、报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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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固定服务费报价(元/单个案件) |
风险代理律师费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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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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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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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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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二、承诺事项
1、我方承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询价公告的约束。
2、我方承诺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随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无任何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3、我方承诺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承诺如中选,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组建由不少于两名执业律师组成的专门承办团队,保证法律服务质量及效率,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采购人信息。
5、我方知晓本次采购“兼投不兼中”原则,同意按照询价公告确定的规则确定中选包件。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律师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