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司计划公开采购停车欠费订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试点工作,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服务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停车欠费订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试点工作;
2、项目内容:对欠缴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高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占道资源费的车辆进行催收;
3、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催缴车主欠费试点工作将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30万元的欠费有效订单;
4、服务期限:与中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6个月;
5、催缴周期:服务单位在我司提供有效订单材料后的90天期限内完成回款,则将视为此订单催缴为有效催缴。
6、服务费:以有效催缴订单金额的25.6%作为服务费上 限。
二、服务内容
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停车欠费订单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对欠缴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高新区道路停车泊位占道资源费的车辆进行催收试点工作。
三、申报资格
(1)律所服务团队注册地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区或福州高新区、闽侯县,有效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经营许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服务商。
(2)律所具备固定的批量案件服务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质量及效率。
(3)律所具备处理批量类案的过往经验。专项法律服务涉及案件量大、处理周期短,需要律所具备相应处置经验,以确保催缴效果,需向我司提供不少于10件非诉讼类案件处置案例(包含Ⅰ申请支付令类:支付令受理通知书或支付令文书,Ⅱ调解类:法院受理调解告知书或调解确认裁定书,Ⅲ执行类:执行告知书等)。
(4)律所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OA、系统、归档制度等)。专项法律服务内容较多,需要律师留存全过程法律文书以便我司核查其工作成果。
(5)服务机构需具有近三年内服务机构业绩,具备全过程履行服务机构工作的能力,信誉度高,无不良信息记录,能够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报价资料
1.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服务律师团队人员执业证复印件;
3.需向我司提供不少于10件的非诉讼类小额案件处置案例复印件(含申请支付令、调解及执行类文书);
4.律所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OA 系统、归档制度等),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报价函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8月9日上午10点前向我司递交或邮寄相关报价文件、贵司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报价资料文件需封装完好盖章并送到公司办公室(地址:福州高新区乌龙江中大道7#创新园二期17号楼20层,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或封装不完好/未盖章视为放弃本次报价。
如贵单位向我司提交报价文件,则视为对上述要求充分理解且对我司此次询价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予以认可,不持有任何异议,在此感谢贵单位的支持与配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郑先生
联系方式:13655026508、13559164070
地址:福州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号楼20层
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报价函模板:
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催缴车主欠费试点工作报价函
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福建海峡华榕爱泊车科技有限公司专项(非诉讼)法律服务催缴车主欠费试点工作”,本所根据贵司实际项目需求,对本项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有效欠费订单的 %作为服务费用(含税)。
上述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XXXX事务所
2024年 月 日